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环境监测院对“全国地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二级项目
 进行综合检查

来源:地调局环境监测院 姜喆 发布时间:2017-08-29

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加强地质调查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环境监测院(应急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17年项目质量检查的通知》安排。8月23至24日,环境监测院副院长马淑玉带队对“全国地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二级项目进行综合检查。  

824日上午,检查组听取了“全国地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二级项目和核心子项目“全国地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信息集成与服务”阶段工作总结汇报,对两个项目的原始资料和安全、保密、党建、廉政等日常管理过程资料进行了室内检查。824日下午检查组前往扬州市邗江区东石村农田资源环境野外调查点,对子项目“长三角典型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试点”进行野外检查,观看了表层及深层土壤样品采集过程,检验了装备使用情况,现场测定了土壤含水率、电导率等指标。  

经过综合检查,检查组与专家组相互交换意见并一致认为:该二级项目及所查子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原始资料完整齐全,各项地质工作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积极有效与地方政府开展了“三对接”,成果转化应用服务成效显著。

马淑玉副院长对“全国地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二级项目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该项目肩负着为部、局制定全国性、区域性资源环境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和技术服务的重要职能,项目组要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高度重视成果转化应用,切实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二是项目组要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建设,积极培育科技创新团队,探索构建科技人才梯队。三是项目组要牢固树立新时期地质工作者的核心价值观,工作要“接地气”、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要善于思考、敢于担责,为实现个人价值和环境监测院的美好明天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院长朱锦旗、副院长于军,环境监测院办公室、科技处有关同志参加检查。 

 

听取汇报


野外检查

访问次数 : 
100181445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