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土资源部分)进展成果快讯

来源:地调局环境监测院 发布时间:2016-10-27

   2016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年度预算7.524亿元,按照工程初步设计和我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年度实施方案(2016-2017年度)》,截至目前,监测站点建设、工程监理、信息系统开发、监测中心大楼购置装修等工作进展顺利,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会议成功召开

2016920日下午,水利部与国土资源部在水利部召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双方就资产管理体制、运行维护经费、大楼功能设计与装修、信息共享等事项进行了磋商,形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强调,两部要继续发扬合作精神,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把工程建成高质量的优质工程,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圆满答卷。会议要求,一是抓好项目管理,两部特别是项目法人单位要站在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角度,认真扎实地抓好项目建设,相互借鉴学习,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尽早发挥工程效益。二是抓好业务协同,两部在引用标准、监测内容、频次以及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要有大局意识,相互协调,保持一致。三是抓好信息共享,要充分认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全面实施信息共享,为水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做好服务支撑。四是抓好工作落实,会议议定的各项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工作进度,要尽快落实。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监测站点建设总体进展顺利

依据《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年度实施方案》(2016-2017年度)2016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全面推进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共建设7251个地下水监测站点。

截至1010日,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均开工建设。黑龙江省进展最快,达到84%,北京、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西、河南、湖南、四川、重庆、甘肃11省(市)进展较快,超过50%。全部标段累计钻探进尺179163米,占年度计划总进尺33%;完成站点建设2020个,在建站点502个,占年度计划站点总数的34%

三、明确责任要求、细化管理措施,着力推进站点建设工作

为推进工程实施,明确工程目标责任,细化管理技术措施,强化建设质量监管,我院于7-8月分别在河南郑州、湖南长沙、新疆乌鲁木齐、吉林长春、贵州贵阳组织召开华北、中东南、西北、东北和西南片区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工作推进会。全国31个省(区、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主要负责人、辖区站点建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监理工作有关负责同志和监测站点建设现场监理人员参加会议,全国五片区约250人参加站点建设推进会。会议通报了31个省(区、市)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的总体进展情况,参会代表充分交流了工程实施经验,研究了监测站点落地、保护装置建设等具体事宜,并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中期检查和工程监理等相关工作。针对每个片区存在的问题,与会代表通过座谈的形式现场解决,有的放矢,精准谋划,形成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通过五个片区站点建设推进会,与会人员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方向,下一步工作中将狠抓落实,力保监测工程的顺利实施。

为解决五片区推进会上各省提出的具体问题,我院于8月在陕西省商洛市组织召开了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2016年度地下水监测站点建设培训班。

培训内容包括钻探成井技术、流量站建设、站点保护设施建设、综合试验孔取样与测试、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等六个方面。参加培训会的有全国31个省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监测工程项目技术骨干、站点建设中标单位技术负责等190余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是一项利国惠民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参建各方给予了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省级监测机构具有充分的主人翁意识,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和技术交流。施工方秉持地质人的“专业精神”,高标准严要求争取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专业地下水监测井。

四、严控工程质量、落实工程批复精神,推进工程监理工作

经公开招标,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为工程监理中标单位,合同额2065万元,并拨付首期款620万元。6月,河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在河北省石家庄组织31省总站(院、中心)召开监测站点建设监理业务培训会。我院印发《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站点建设监理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了我院、各省总站(院、中心)、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中的职责

依据职责分工,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工程监理工作,签署相关监理文件,解决监理中遇到的问题,培训站点建设现场监理人员,规范监理程序,在监理程序和技术上对工程进行把控,制定工程总体监理实施细则、标段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各省总站(院、中心)密切配合监理单位工作

目前,监理单位已制定《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理规划》、《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并按要求全面推进监理工作。

五、密切沟通,共同推进,确保监测中心大楼交付建设

经与水利部水文局、地下水监测中心大楼(点石中心)开发商、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监测中心大楼购置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8月下旬,6125万大楼购置二期款支付到账后,我院召开院长办公会,进一步明确相关处室职责,要求相关部门全力以赴,确保完成大楼验收交付、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办理产权证、装修设计以及装修施工招标与实施等后续工作。

目前,我院已聘请专业验房公司协助开展验房收房工作,大楼现场验收工作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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