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工作是我院组织实施的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基础支撑工程的重点任务,是部、局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提升国土资源中心工作水平的重要抓手。《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2016年实施方案》(国土资厅函〔2016〕570号)(以下简称《年度实施方案》)和《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厅函〔2016〕1213号)(以下简称《技术要求》)的发布实施,标志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迈出了第一步。
一、研究拟定了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组织实施途径,支撑部、局下发了年度实施方案和任务落实方案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138号)要求,我院完成了《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实施方案》的编制和上报,支撑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4月14日下发了《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2016年实施方案》(国土资厅函〔2016〕570号)和中国地质调查局于2016年6月7日下发了《<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2016年实施方案>任务落实分工方案》(中地调函〔2016〕269号)。
二、开展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技术方法和案例研究,支撑部印发了《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完成了地下水资源、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技术流程,经多次研讨、咨询建立了全国、岩溶石山区、干旱半干旱区等类型区地下水资源、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的技术方法、分级标准,分别编写了地下水资源、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技术指南,支撑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7月22日下发了《国土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要求》(试行)(国土资厅函〔2016〕1213号),并开展了技术培训5次。《技术要求》的发布将有效推进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走向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是我院承担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项目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一)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查评价计划项目成果为《技术要求》提供了扎实基础
2010年至2015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部署我院承担的全国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查评价计划项目,研究建立了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技术框架,探索并实践了承载力评价的技术路线,开展了全国资源环境功能分区研究,提出了国土资源优化配置对策与建议等,为《技术要求》的编制提供了扎实基础。
(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理论与技术方法研究为《技术要求》建立了技术体系框架
以前期研究成果为基础,研究确立了基于承载本底和承载状态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协调度理论框架,明确了支撑国家多级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文明绩效考核机制建设的技术路线,分别构建了地质环境、地下水资源、矿产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为《技术要求》的编制建立了技术体系框架。
(三)试点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成果为《技术要求》的起草提供了实证案例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二级项目部署开展了全国、河北、安徽等两省地质环境和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宏观性评价实证研究,在城市群型、资源型、农业型和生态型四种类型区部署了6个典型地级市地质环境和地下水资源承载能力细致性评价和7个典型县市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细致性评价案例研究,为《技术要求》的起草提供了实证案例。
我院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工作团队,将继续支撑部、局落实《年度实施方案》,推广并完善《技术要求》,研究编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的建设方案,推进国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工作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