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环境监测院召开“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与地下水质监测”项目委托业务成果审查与经验交流会

来源:地调局环境监测院 仝晓霞 发布时间:2019-04-11
  2019年3月25至4月2日,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以下简称“环境监测院”)在武汉举行“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与地下水质监测”项目委托业务成果审查与经验交流会。
  专家组听取了全国31个省(区、市)委托业务承担单位的汇报,详细审阅了成果报告、附图附表和原始资料,进行了现场质疑和讨论。经过审查,委托业务成果全部通过评审,25 家单位获得优秀等级。
  环境监测院党委书记李文鹏指出,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经过各承担单位共同努力,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获取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针对下一步工作,李文鹏同志提出七点要求:一是树立以监测数据为中心的意识,明确监测数据是第一成果。野外现场工作每年至少要现场人工测量水位两次,每半年提取一次监测数据;通过人工校正补测等手段,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和连续性;数据异常超过五天必须到现场补测,偏远地区每10天至少要有一个监测数据;要牢牢把握数据的准确性。二是要加强对工作成效的总结,总结报告要精简明晰,针对重要问题要进行专项研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设备的管理和问题分析。四是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实现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监测数据共享。要对未纳入监测工程的原国家级监测站点进行评估,逐步配套信息化设备,纳入监测工程。五是图件编制要进一步规范化,统一底图和比例尺等要素。六是要加强水质取样分析和信息应用服务系统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七是要积极筹备好2019年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运维相关事宜。
  环境监测院和来自于31个省(区、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技术骨干约90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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