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1月13日 星期三

关于征求《矿区地下水监测规范》标准意见的函

来源:地调局环境监测院 作者:金爱芳 发布时间:2019-11-21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中心、院):
        为了贯彻落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 号)》要求, 正确反映矿区地下水动态,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对矿区地下水监测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建设高水平、高效率的地下水监测网络,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矿区地下水及其地质环境动态变化特征,提升矿区地下水监测工作的决策支持与信息服务水平。我院组织相关单位起草了《矿区地下水监测规范》的征求意见稿,作为规范矿区地下水监测工作的技术要求,为推动生产矿山履行“边开采,边治理”义务,提升矿区地下水监测工作的决策支持与信息服务水平奠定基础,促进绿色矿山建设。
        请各单位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将修改意见以正式文件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

 



矿区地下水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加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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